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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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时总结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辐射与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思政教育模式、优化思政课程体系、改革思政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实现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二)转变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产教融合等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三)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优化师资队伍、改善教学条件、实施科研反哺教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四)理顺课程群(链)或教材群(链)或实践群(链)的逻辑关系,对标能力矩阵,实施协同共建等方面的创新性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应用性,于近年完成,并至少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同类院校、同类学科具有应用推广价值,或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拟申报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达四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三)已经获得过国家级、上海市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若无重大创新一般不得再次申报。

(四)原则上,单门课程(教材、实践环节)的教改成果不予受理。

   

三、工作流程

1.资料准备

申报人准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提交本部门评审。

2.部门初评

1)成立部门评审小组

各部门成立由5-7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组长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评审及择优推荐

评审小组开展本部门成果奖评审工作。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别于工作总结报告,应为特色鲜明,创新性强,理论与应用价值较高,具有较好示范性与辐射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及应用情况介绍。评审小组应认真督促教师优化申报材料,并在《申请书》中详细填写推荐意见,按序、择优向学校推荐。无部门详细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

   

四、时间节点

1321日—416日申报材料准备

2417日—424日部门初评

3425日—511日申报材料优化

4. 512日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5. 515日—521日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6. 522日—528日校级教学成果奖公示

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份及电子版;

2.教学成果报告一份及电子版;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份;

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51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67791229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2.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