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努力增强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现将开展艺术设计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艺术设计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优异。
2.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产教融合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学院综合体制改革、管理服务、学院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尽心尽责并取得成绩。
三、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阶段(8月29日至9月2日)。各教学系按照专业数量,每专业推荐1名候选人,三办按照每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进行上报。被推荐人填写《2022~2023年度艺术设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并附上相关事迹材料,由各系、室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同意,并于9月5日前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2.审核评选阶段(9月3日至9月5日)。学院党政办审核申请材料,召开评选会议;
3.评选结果公示阶段(9月5日至9月7日)。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4.学院表彰阶段(9月)。由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学院各系、室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2.将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学院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3.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联系人:蔡麒
联系电话:18818273778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8月26日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
艺术设计学院2022~202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进校时间 | |||||
政治面貌 | 岗位 | 职 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800字) | ||||||||
推荐 系室 意见 | 系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部门负责人(签章)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