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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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学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非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后勤实业发展中心除外)及用工数量参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核定数,需要调整岗位及用工数量和新设置工作岗位的部门需经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核定;

2、各学院勤工助学按照“经费划拨、学院自管”形式开展,岗位和用工数量须经过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

3、各用工部门所设置岗位须有实际的工作内容,且有清晰的岗位工作描述,要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指定带教老师,进行严格考核。

4、学生处负责本、专科学生勤助工作,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可向研究生处进行咨询。

二、勤工助学工作流程:

1、本学期勤工助学开展将继续通过“师生综合服务门户”http://my.sues.edu.cn/进行。

2、各部门岗位要求可参照上学期填报内容进行发布,如有修改请在712日前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3、学生工作部(处)汇总需求信息,于81日前完成岗位发布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师生综合服务门户,首先进入信息服务——个人信息维护界面,全面完善个人信息(必须步骤)并保存提交后可在线查看、填报岗位信息;

5、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应聘情况自行组织面试,组织应聘学生面试、开展岗前培训、初步拟定录用人员,于927完成网上录用,对未录用的应聘信息请务必在系统内进行退回操作以便学生及时申请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指导教师依照核定人数招聘录用学生,每名学生只能在一个校内岗位工作。

2、为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津贴按月及时发放,每月的考核情况务必于当月20-22日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

附件一: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操作说明(用人单位)

附件二: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操作说明(学生)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67791280

学生工作部(处)

20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