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优良学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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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实现学院学风根本好转,形成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弘扬“勤奋 求是 创新 奉献”校训精神,秉承“勤业惟诚 厚学致用”价值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良好学风的形成。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承诺:

1、在上课时间之前进入教室,不带早餐进教室,自觉刷卡/签到考勤;

2、上课后不提前离开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进行中不随意离开教室,特殊情况需经教师同意后才离开;

3、严格遵守课堂学习秩序和纪律,认真听讲,不吃东西、睡觉、不玩手机,不做其它一切与本课程无关的事情;

4、上课时,班干部主动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课堂考勤,如有同学缺课,及时了解缺席同学情况和理由,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辅导员。班干部认真做好缺课情况的登记上报工作;

6、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到有事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不无故缺席。发现同学去向不明或身心不适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学院辅导员;

7、严格执行教室卫生清洁制度,保持教室内的清洁整齐,不在教室乱扔垃圾、吸烟等;

8、模范遵守课堂纪律,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诚信学术、诚信考试,严于律己、严守纪律。我已经知晓《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关于旷课处分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相应的处分。

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优良学风承诺书

我承诺:模范遵守课堂纪律,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诚信学术、诚信考试,严于律己、严守纪律。我已经知晓《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关于旷课处分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相应的处分。

附:沪工程学【201464号《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旷课等其他扰乱课堂秩序、考勤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学时数(工程技术训练、教学实习、实践环节旷课以每天6学时折算,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思想教育等活动按实际学时计算)达到:

112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18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42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超过50学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开出学籍处分。

(二)其他扰乱课程教学秩序行为,不听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教育、管理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签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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