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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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补充)

工程艺教[20121

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管理严格依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同时根据艺术设计专业特点制订相关毕业设计的补充条例,如下:

一、各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时间节点安排毕业设计相关工作及需提交的文件。

二、毕业设计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须带毕业生,各系可以根据毕业生人数师生比例进行带教人数调配,原则上人均带教毕业生5人左右,教授带教毕业生最多不超过8人,副教授带教毕业生最多不超过7人,讲师带教毕业生最多不超过6人。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各系经过系内教研讨论,须在学院要求时间内提交本系所有专业有关毕业设计部分的学生应在有效时间内完成的设计工作内容、设计作业要求及评分标准。

四、毕业答辩环节每组答辩委员不少于5人(可外聘1-2人),学生答辩成绩在指导教师不打分前提下取平均值。


艺术设计学院

20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