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
沪工程艺教[2015]1号 |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使教学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对象 艺术设计学院普通全日制课程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 2.课堂教学 3.实验教学 4.课程考核 5.实习、实训 6.课程设计 7.毕业论文(设计) 8.教材 三、教学质量检查要求 (一)教学准备工作 1.任课教师需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任课资格。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完整规范。 3.熟悉教学大纲,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内容、重点和难点,以及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学要求。 4.根据教学大纲认真规范地填写课程教学方案,学时分配合理,且能够反映实验、上机等教学方式的学时分配。 5.教材选用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6.有完整的教案,教案内容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授课教案、讲稿(课件)统一规范的基本要求”。 7.熟悉教学环境。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案、课件、教具、实验仪器、设备等)。 (二)课程教学工作(含课堂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工作) 1、课程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主要由以下四方面构成: 1)学生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进行评价。 2)督导组、学院领导、教学团队听课以及学生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 3)同行教师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来评价。 4)院、系、教学团队领导综合考虑给予评价。 5) 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4门,系主任每学期开学提交听课预安排表,教学团队负责人安排团队成员相互听课,每门课程应有两位团队成员评教情况,听课情况登陆教学管理系统提交。 2、检查方法和时间 1)检查方法:各系、各专业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 2)检查时间:学期中期进行。 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统一部署,各系、教学团队具体安排与组织,学生评议主要采用网上评教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院、系领导、教学团队、校领导、督导组专家主要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同行教师主要采用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并由各系、教学团队汇总,于学期末报学院。 学生评议由学院、各系、教学团队负责组织召开不同层面学生座谈会,指导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和填写问卷调查,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三)课程考核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程”以及学院课程考核要求执行。 (四)实习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以及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要求执行。 (五)课程设计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六)毕业设计(论文) 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写作要求”以及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教学管理细则、实施流程以及各系、专业毕业设计具体教学管理安排执行。 (七)教材工作 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检查结果 艺术设计学院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系、专业、教学团队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提出整改意见,报教务处。 五、本办法由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5年1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