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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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1.各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学生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检查和排除隐患等工作。中心主任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学院安全员定期对各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具体负责用电、消防、仪器设备使用、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与检查。

3.实验室开放必须有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在场,否则学生或非实验室人员不可进入实验室,若违反规章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相关系教学主任、实验室负责人承担。

4.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对易出事故的设备、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通知中心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5.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一年级学生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实验室安全考核,才准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6.学生使用设备前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操作培训,一年级新生必须参加新生实验室安全考试,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习。

7.实验室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特种、重要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求学生严格执行。

8.各室每天要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故障或隐患,应及时报修、解决。

9.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实验室水、电、门、窗。

10.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有违反,相关教学单位应追查到人,取消其使用实验室资格。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处罚,并停止实验室使用资格。

11.实验室是教学场所,严禁非工作、非教学人员随意进入、逗留,严禁实验室留宿。

12.实验室门卡、钥匙由专人负责,加强保管。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钥匙不得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将追究实验室负责人和个人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与赔偿。

13.非工作时间(晚上、节假日、假期)使用实验室需提前填写申请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署意见,经同意交中心实验室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使用,同时需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并听取实验管理员的指导意见,负责实验室的安全。

14.节假日前全部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5.假期无人加班使用的实验室原则上要贴条封门,临时解封需所在教学单位教学主任批准。

16.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要设立专人保管,专柜存放,领用时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实验室的废气、废液、废渣,不得随意倾倒或自行处理。

17.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67791100)。

18.发生事故要保持镇定,保护现场,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学校保卫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各实验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出应急情况处理办法,并向师生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