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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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更好的为教学提供服务,保证各学科、各专业实验教学的安全、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为保障学生在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质量,各专业必须认真、合理地制定培养计划中的实验教学课程。

2.每学期初,各专业必须根据培养计划,与教务人员协调制定实验教学安排表。实验教学授课计划一旦制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备变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报备调整申请。

3.实验前,教师需认真按照实验大纲,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实验教学精心备课,对重点难点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确保实验效果,在课程主讲教师的主持下按照实验计划安排和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员根据实验需要,作好实验设备和实验耗材的准备工作。

4.任课老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安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向水池乱扔杂物(废液、废渣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实验结束后务必保持室内整洁。

5.学生实验过程中,任课老师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行为。任课教师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实验员应记录学生实验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认真回答学生提问,管理实验设备,及时处理实验事故。

6.在学生实验中,因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实验器材者,任课老师要及时处理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7.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做出反应和处理,指导学生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部门领导以启动学校安全预案,及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8.任课教师平时对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实验时,必须遵守实验操作有关规定。要注意节约实验耗材,爱护仪器设备。对乱动乱放,经教育不改者立即停止其实验。每个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打扫。

9.器材用毕后,任课老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材料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遗失。

10.实验完毕,任课老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器材之后方能离开。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规定处理。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实验员认真填写实验课记录表。坚持实验考核制度,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11.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和创新活动,自制创新一定数量的教具用于教学,严格执行学校实验教学研究自制创新工作。

12.实验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干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