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教学低值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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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实验教学低值材料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低值材料的采购及管理办法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实验室低值材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合理使用准则进行规划,杜绝浪费和不合理使用。单价500-1000元的设备为低值设备,单价低于500元的为材料或易耗品,(墨盒、打印纸)等学校规定的集中采购或指定供应。

一、实验耗材预算原则:

1.教学业务经费中的耗材经费仅用于本科实验教学活动,实验室建设中的材料,实验室低值工具,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教学道具以及实验教学中常规性的实验耗材。

2.预算不可用于非本科教学的材料购置,特别不可用于私人创作和科研等其他用途。

二、预算编制及审核流程:

1.实验耗材预算每年2次,启动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和6月,下发通知。

2.申报、审核流程:

实验员根据负责实验室情况对实验常用耗材,实验室建设所需购买的小工具进行申报。

专业教师根据课程教学情况,提交课程实验耗材预算。

实验员对专业教师提交的课程实验耗材进行审核、调整。

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实验员和专业教师提交的耗材预算进行审核。

学院分管副院长对全院实验耗材进行审核。

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材料采购、入库及借用等管理办法:

1.  实验人员对审核通过的材料预算进行采购。

2.采购完成,学院资产管理员验收,实验员登记、入库,授课教师或班长登记借用(领用)手续,小工具类必须按期归还。

3.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设备由各实验室负责管理,并计入各室账目。

4.低值设备要做到账物相符,学期末,相关实验员需对低值材料进行帐物及库存盘点核对,盘点情况作为下一次预算依据,根据实验教学需求,及时完成下一年度的材料预算,按需补充,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运行。

5.低值设备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责任,记入年终考评或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