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图书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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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图书馆规章制度

设计图书馆是艺术设计学院进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平台。在图书馆阅读和学习的师生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图书馆安全规章制度

1.图书馆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图书馆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学生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检查和排除隐患等工作。

2.图书馆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具体负责用电、消防、仪器设备使用、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与检查。

3. 图书馆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开放使用管理,以及空间和图书资产的管理工作;

4.图书馆管理(值班)人员对易出事故的设备、部位,应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通知图书馆安全负责人。

5.图书馆管理(值班)人员应每天要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故障或隐患,应及时报修、解决。

6.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图书馆水、电、门窗。

7.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有违反,追查到人,取消其使用图书馆资格。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承担安全责任。

8.设计图书馆是学院图书查阅、资料学习场所及教学场所,严禁非工作、非教学和非研究人员挪作他用,不得私自进入使用,严禁图书馆留宿。

9.图书馆门卡、钥匙由专人负责,加强保管。未经图书馆负责人同意,门卡、钥匙不得随意配置或转借他人。凡因门卡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学院将追究图书馆负责人和个人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与赔偿。

10.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假期)使用图书馆需提前填写申请单,报图书馆负责人(或管理员)审批,经同意交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使用,同时需要严格执行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并听取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负责图书馆的安全。

11.节假日前全部图书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2.假期无人加班使用的图书馆原则上要贴条封门,临时解封设计图书馆负责人批准。

13.因设计图书馆大部分为书籍等易燃物品,因此全体人员应了解相应的消防知识,需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负责人应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67791100)110

14.发生事故要保持镇定,保护现场,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学校保卫处,图书馆管理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图书馆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出应急情况处理办法,并向师生进行宣传。

 

图书馆卫生管理规章

1.图书馆的书籍、设备与器材应摆放整齐,保持图书馆整洁,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洁。

2.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空间和资料使用完成后应整理好书籍、设备和相关物品,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方能离开。

3.保持图书馆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图书馆书籍借阅管理制

1.设计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所有权归学校和学院所有。

2.设计图书馆书籍仅供学院内部师生借阅,严禁将书籍带出设计图书馆,此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由当日值班管理人员承责。

3.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早上830-下午400点,其余时间不得入内,到时必须离开。

6.借阅书籍不得损坏,一经发现,偿付新本;

7.设计图书馆每日安排人员值班,为当日事务责任人。

 

图书馆学生规范条例

    为了在学习中培养学生严谨的作风,确保人身和资料、设备安全,营造良好安宁的学习氛围,特制定以下使用守则。

1.图书馆内不准大声喧哗。

2.图书馆内不准抽烟喝酒。

3.图书馆内不准食用食物。

4.图书馆内不准留宿过夜。

5.图书馆内不准衣冠不整。

6.图书馆需保持清洁卫生。

7.图书馆需安排每日值班。

8.图书馆内书籍不得外借。

9.不得破坏室内公共财物。

10.进入图书馆内随手关门。

11.离开前需关闭所有电源。

12.离开前需关闭所有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