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自行采购职权运行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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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职权运行流程表及流程图

学院自行采购职权运行流程表

序号

职权名称

学院自行采购

1

职权内容

按照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艺术设计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工作实情,为规范学院自购工作, 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院校两级合法权益,促进采购廉政建设。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艺术设计学院中心实验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办理依据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一、直接采购(1.单价小于 500 元且批量采购金额小于 5000 元的货物 (化学品除外)2. 采购金额小于 2 万元的服务项目和年度服务项目;3. 采购金额小于 20 万元的工程项目):

1.  经费负责人同意;2.直接采购;3.财务报销。

二、直接采购(除第一条外,采购金额小于5万元(不含)项目):

1.      资产管理系统在线递交采购申请;2.经费负责人审核;3.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审核确定采购方式;4.按项目性质依法依规实施分类采购;5.办理相关入库,验收工作

三、     比价采购(除第一条外,采购金额大于5万元小于20万元(不含)项目):

1.部门邀请数家供应商(不少于3家)提供正式产品报价;2.部门进行比价决定最优共用上;3.资产管理系统在线递交采购申请;4.经费负责人审核;5.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审核确定采购方式;6.按项目性质依法依规实施分类采购,7;办理相关入库,验收工作。

办理期限

根据资产管理系统流转和供货情况决定。

监督渠道

1.三方监督:经费负责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审计处。

2.纪检监督:采购流程合法合规性。

所需材料

根据项目费用,确定材料,包括不仅限于1.多方报价单;2.比价单;3.合同;4.入库/验收单;5.大型仪器设备专家论证材料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1.经费负责人确定采购内容;2.落实三重一大经费管理规定;3.由经费负责人确定采购人员;3.学院中心实验室审核;4. 采购人员直接采购或;5.比价采购; 6. 招投标采购;

责任主体

学院领导班子;分管副院长;学院办公室主任;学院中心实验室主任

办理事项

1.确定采购内容;2.根据采购拟定金额落实三重一大班子会议讨论;3.形成会议决议;4.执行项目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不履行采购与招投标项目管理程序,先实施后申购,或先实施后后签合同的;

2.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依法应回避而不回避的;

3.违反预算编制规定,在立项时拆分,申购时打包合并,并要求所有包件必须一起应标,规避项目论证的;

4.不按预算批复执行,也未经预算调整审批,擅自改变预算用途实施项目的;

5.以化整为零或拆分等各种方式规避申购、比价、学校统一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或合同签订的;

6.对依法应按政府采购目录实施的项目,以虚构项目名称,规避政府采购的;

7.采购方式的选择不符合规定,或擅自突破现行政策规定, 以技术复杂或其他理由,不按有关规定申请和备案,随意变更采 购方式的;

8.在比价采购时弄虚作假,选择无资质的供应商,或选取关联公司报价的;

9.制定有利于特定投标人入围条件的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排斥潜在报价人的;

10.违反规定担任、指定评审专家,或通过诱导评审专家,操控比价结果的;

11.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签订程序或不积极履行合同,影响采购项目正常实施的;

12.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参与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工作公平、工作、公开的;

13.以教学、科研、办公等名义购置私人物品的;

14.其他影响客观、公正履职行为的。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组织校内外专家集体评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