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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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 2017年暑期自710日起至98日止,其中710日至721日为短学期,911日正式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暑期安排及注册时间

1.学生暑期时间为710日至98日,911日正式上课。

2.全日制在籍本专科、专升本(含2017级新生)学生注册报到日期910日(周日)上午

3.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注册报到日期为910日(周日)。

4.正常补考日期为96日(周三)~98(周五)

52017级新生报到及注册时间

12017本专科新生报到日期为:

非上海生源报到日期为:914日(周四)全天;

上海生源报到日期为:915日(周五)上午;

22017级研究生报到日期为:917日(周日)。

二、教职工暑期安排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处室做好安排,确保短学期的教学秩序。同时倡导教师合理利用暑期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开展调研,参加教学团队的活动,积极推进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落实以及下学期的教学与科研各类工作做好准备,可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自主开展工作。

1.教师及教辅人员在710日至97日期间实行暑期作息,为了高效地做好教学科研活动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可根据学院领导和团队负责人安排,采用非集中到岗的工作方式,98日正式上班。

2.党政管理干部在710日至721日期间安排工作日轮值,724日至96日期间安排每周二、五轮值, 97日正式上班。

3.各部门工勤岗位上的员工在710日至96日暑期可安排33天轮休(暑期工作日不少于10天),97日正式上班。

4.挂靠单位的职工由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5.暑期作息时间:

710日至7218:0016:30

724日至96 9:0015:30

978:0016:30

三、暑期值班安排

1.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在710日至721日短学期内实行工作日值班制度,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转;724日至96日实行每周二、五两天的值班制度,值班地点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的松江校区办公室。请各部门将值班名单、地点、电话于63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办公自动化系统值班安排模块上报送)。

2.暑期松江校区设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中层干部担任,负责处理暑期的有关工作。

学校在除松江校区外的各校区设分值班室,分别负责处理各校区暑期的有关工作。值班人员由校办安排科以上干部担任。(具体安排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松江校区值班室地点:行政楼B-202室,值班电话:67791055,暑期值班时间为上午9:00~次日上午9:00

长宁校区值班室地点:科创楼714室,值班电话:62096501,值班时间为周一~周五的9:0015:30。周六、周日及夜间值班由保卫处另行安排,联系电话:62751394

普陀校区值班室地点:综合楼205室,值班电话:56612694,值班时间为周一~周五的9:0015:30。周六、周日及夜间值班由保卫处另行安排,联系电话:56612694

虹口校区值班室地点:7号楼118室,值班电话:55386210,暑期值班时间为9:00~次日上午9:00

四、暑期松江校区有关事项安排

1. 校长办公室用印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5:30

2. 财务处每周二、五9:0015:30,办理银行柜面业务。

3. 图书馆开放安排

第二阅览室周一至周五9:0022:00

学生阅览室周一至周日9:0022:00

4. 门诊部每周二、五的9:0015:30开放。710日至721日工作日8:0016:30开放(无周六、周日及夜间值班)。地点:师生活动中心106室,联系电话:67791120。学生不报销,只开转诊单和住院结账凭证。

5. 总机与收发室(含长宁校区)工作日9:0015:30值班。

6.班车安排

日期

班车时间及往返线路

备注

710-21

普陀校区(6:30)→长宁校区教学楼(7:00)→松江校区

松江校区(16:45)→长宁校区→普陀校区

短学期工作日

96

松江校区(15:45)→长宁校区→普陀校区

补考监考日

724-95日(每周二、五)

普陀校区(7:30)→长宁校区教学楼(8:00)→松江校区

松江校区(15:45)→长宁校区→普陀校区

暑期值班日

910

松江校区(11:25)→长宁校区→普陀校区

新学期注册日

97日起,工作日班车恢复正常。911日起,夜间短驳车恢复正常。

如需其他用车,请提前二天与后勤实业发展中心钱海燕同志联系(联系电话:13061603145)。

7. 餐厅安排

第四餐厅每天供应三餐,清真餐厅、图文信息中心餐厅721日午餐后关闭,其余餐厅77日午餐后关闭(长宁校区餐厅工作日供应午餐),97日起所有餐厅正常营业。

8. 维修保养,防汛防台安排

暑假期间若需要设施维修和防汛防台工作,松江校区联系王海同志(联系电话:13601924803),长宁校区和普陀校区联系孟卫东同志(联系电话:13311676730)。

汛期、台风期间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沪工程保[2014]1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防汛防台工程计划》的通知(沪工程保[2017]1号)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处理防汛防台期间突发的突发事件。

五、校园安全工作

暑期中,为确保校区平安,在75日前,由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安全责任人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状况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校区安全。

六、高级技工学校的暑期安排由高级技工学校自行安排,并于63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