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退学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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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沪工程〔20229)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拟对下列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共1

  普通本科生(1)

  眭馨妍( 071318114 )20189月入学,20214(大三)休学后,始终未申请复学。

上述学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特在本网站公告。

拟退学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院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时间是2024920(周五) 上午8∶30,地点在艺术楼A421室。


学院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67791286

网站公告视作已通知本人且无异议。

特此公告


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九